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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警务辅助人员60人招聘简章

2021-05-18

据皮山县公安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招聘工作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

一、招聘人数、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人数60人,其中:男性50人、女性10人。岗位全部安排在皮山县公安局所属警务辅助岗。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起,报名截止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现场报名地点:以高校设定及电话通知为主。(疫情防控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退伍证电子版文档、电子照片或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度。

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人员需将所需资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1156974552@qq.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人员现场查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后,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安排填写《2021年皮山县公安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进行报名。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等待通知。因个人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地点将提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面试开考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由面谈考核负责人结合资格审查、面谈考核综合表现情况,坚持平等择优现场打分,以2名考官的平均分计算报考者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能测试。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入围体能测评环节的报考者,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10米x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其中,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报考者有1次测试达标的,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一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测评成绩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地点:原则上就近以招录组当时所在地体检,具体以招录组通知为准。

体检人员: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政审。政治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相关所需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考察结果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政审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体检结束,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培训。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组织岗前培训,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

三、工资待遇及福利

(一)薪酬标准

新招聘人员实习期(含试用期3个月)为6个月,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评定层级。实习期工资按照学历层次发放。

聘用后,按学历可享受待遇如下:

拟定本科学历每月实际工资在5500元左右,大专学历每月实际工资在5100元左右。以上数据均为扣除应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后实际工资(不含岗位津贴)。

聘用后可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招聘考试,考试合格入编后可连续计算工龄及缴费年限。

(二)其他待遇

1、优先招录。对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行政、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考试且合格后录用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

2、享受规定假期。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等。

3、食宿。伙食标准每月补助300元。住房由皮山县公安局提供宿舍,县住建局做好人员到位后的住房保障。

4、路费核报。按规定报销首次进疆到岗交通费,报销标准参照皮山县机关干部探亲假报销标准执行。

(三)劳动关系

新招聘人员经皮山县人社局备案后与皮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或实习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皮山县公安局负责具体事宜。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1、附件2),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沈老师:18999431668

吕老师:15559436916

                 李老师:15188370995

                 阚老师:13150439665

监 督 电 话: 程老师:13999459008

  

附件1:2021年皮山县公安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皮山县公安系统工作人员考察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