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共同组织下发的《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18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学院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等四种渠道(以上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六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8年1月20日至3月7日)。,对于学生通过系统申报,系统审核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系部提交申请,经系部审核后,统一上报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校验通过后,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四)多渠道公示(2018年3月8日至3月20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社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我院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18年3月底前)。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18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社保卡中。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由于今年是第一次通过信息化方式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确保补贴发放工作平稳有序,采取信息系统校验与人工审核校验互为补充。我院要积极与教育、民政、财政、残联、扶贫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配合。省人社厅重点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加强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的信息管理服务;省教育厅负责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信息;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信息;省残联负责提供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信息;省扶贫办会省教育厅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信息;我校负责人工审核校验的初审工作,并做好毕业生信息日常维护工作。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系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补贴标准及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1月17日
安徽省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人工审核专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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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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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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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
生 源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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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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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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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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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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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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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困难类别 |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5.残疾高校毕业生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在相应的序号前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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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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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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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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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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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
本人申报情况属实,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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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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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意见 |
经审核无异议,同意发放。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