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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2009-04-23

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主动地为毕业生寻求就业路子。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教务处做好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

    五、协同各系开展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应聘面试技巧训练,组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推荐就业等活动。

    六、开拓就业市场,收集就业信息,联系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或参加各类招聘会,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基地。

    七、审核毕业生的相关材料,规范毕业生推荐程序,签署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就业协议。

    八、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收集就业外部环境的变化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专业方向的反映等方面的信息,分门别类整理情报,为学院培养人才提供参考。

    九、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负责向教育厅主管部门申报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推荐、派遣、转档、指导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