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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学生处处长工作职责

2009-04-03

一、全面主持学生处工作,传达上级指示,贯彻执行学院的决定、决议,并按学院要求认真抓好团委的素质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学籍管理工作。

    二、结合学生思想、心理、生活等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组织制定学生学年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进行学年工作总结,制订、修订学生工作规章制度。

    三、指导、检查、协调各系的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系学生工作的整体考核、评价及各系学生经费的审核、发放。

    四、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负责他们的业务培训、考核和评优工作。适时组织他们汇报工作、交流体会、推广经验。

    五、负责新生入学、军训、学生毕业等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对学生奖励、违纪学生的惩处。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生的升、留级、休、退、复、转学、毕业、结业、肄业、等事宜提出建议或意见。

    七、会同团委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团学干部的业务培训,抓好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八、加强学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九、配合招生办和就业指导中心抓好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使用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学生档案的管理,适时做好档案的交接转递工作。

    十二、配合总务处搞好学生宿舍调配、财产管理、入住安排、纪律维持及学生生活指导工作。

    十三、了解学生思想动向,研究学生倾向性问题,提出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的意见和措施。

    十四、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