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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学生处召开辅导员(班主任)期中工作会议

2012-11-16

 

11月15日下午,学生处在学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辅导员(班主任)期中工作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哈余庆、学生处全体人员、全院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了会议,学生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了思政部主任岳治平、心理咨询科科长孟梅作专题报告。
心理咨询科科长孟梅从“人体健康”、“心理健康标准”、“高职学生心理健康7个标准”、“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因素”和“心理保健自我调适方法”等五个方面,为与会人员论述了如何了解学生心理,如何正确的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健康方面问题。
思政部主任岳治平就辅导员(班主任)如何正确引导学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了专题辅导。他从我国十年发展成就数据、中共执政水平、党的领导层结构分析,谈到如何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十八大的重大理论贡献“科学发展观”、“民主进程”、 “经济转型”等,促进广大青年学生牢固树立“三个自信”。
会议总结了本学期前段学生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在省教育厅人才培养评估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辛勤的工作和劳动表示感谢!
会上,传达了省教育厅近期下发的安全教育、疾病防控和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要求等文件。
会议强调, 全体与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11月9日院党委下发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方案》(党组字[2012]10号文)。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学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近期工作重点是,开好一个主题班会,出好一期学习专题板报,召开一次党团员座谈会,举行一次“党的十八大知识竞赛”,即:四个“一”。教育广大青年学生要充分认识到时代所赋予的责任,自觉地把个人的前途与国家的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技能,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辅导员(班主任)要继续深入到学生中去,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和管理工作,尤其是资助学生的回访工作,学生上课、上晚自习的考勤工作,学生学费的催交工作和抓好学生节水、节电的教育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