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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学生处(团委)职责

2009-04-23

一、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和省招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负责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会同教务处拟定年度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三、负责编印招生宣传材料,组织招生工作队伍,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策划组织生源工作计划,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四、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时处理招生工作出现的特殊问题。

六、做好各项招生数据的统计工作,做好招生文件资料的整理、新生名册的填写和学生档案的接收和归档工作。

七、会同学生处、教务处做好新生入学的接待安排工作。

八、负责招生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