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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及学院的办学宗旨,组织落实各项教学活动。

二、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学院的专业建设规划,调整教学改革计划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努力加强教学建设,制定教学建设计划,加强重点课程的建设,组织开展教学检查评估、总结和交流经验。

四、拟定学院每学期教学计划,组织各系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制定全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教学工作,检查教学情况,督促教师遵守教学规范和教学纪律。

六、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做好教研和科研的立项及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教科研成果的评审工作,适时开展示范教学和教学评奖活动。

七、负责安排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事宜。

八、制作学院校历卡,负责全院排课、停课、调课与教学用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九、负责各类教师教学资格的审查、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教学质量的考核工作。

十、配合实验实训中心抓好实习基地建设,拟定教学实验设备添置计划,组织落实实践性教学,并监控教学,评估教学质量。

十一、加强教材建设,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教材订购计划,做好教材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人事部门拟订师资培训计划和教学人员的补充计划,做好教学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对教师的聘用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提供主要的业务参考意见。

十三、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十四、负责组织全院性的学术报告会,协助各系做好科教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进行学术讲座的组织安排工作。

十五、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