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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2009-07-10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快我院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按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有利于优化配置教学资源的原则,全面理顺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逐步加大投入,改善实验室教学条件,提高实验室的设备利用率。

   (三)优化实验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实验人员素质。

   (四)经过努力,建好一批实验室。并通过改革实验内容、开放实验室等措施,将各实验室建成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基地,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使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水平显著提高。

    二、建设目标

   (一)合理组建实验室,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功能和专业特点进行实验室的组建,树立全局观念,挖掘资源的潜力、减少重复投资。

   (二)结合高职教育教学特点,独立设置实验课

按照相同类型的课程和实验内容的内在联系,对实验进行整合,独立设置实验课,同时按照实验课的性质成立相应的实验室。

   (三)逐步实现实验室的开放

通过加强实验室建设,不断改善实验条件,促进实验室的开放。利用开放的实验室作为第二课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操作机会,为学生提供创新活动的场所。

   (四)全面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素质

通过引进或内聘,竞争上岗,优化实验技术人员队伍。采取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进修学习、职业培训等措施,切实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以满足实验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具体措施

   (一)管理体制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统一组织协调,集中投入建设;系负责管理,统一教学安排。

    1.院实验实训中心的设置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成立院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基础实验室由院实验实训中心统一组织规划,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公共基础实验室可适时增加或调整。

    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验教学需要,设置若干专业实验室(具体方案由各系制定)。

    2.实验室的管理

    公共基础实验室建制相对独立,目前所设的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分别由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院实验实训中心宏观指导、并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厅由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

    各系所设实验室建制也应相对独立,由所在系管理。

   (二)运行机制

    1.院实验实训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院级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由学院聘任;各系所属实验室主任由系部推荐、学院聘任,并定期考核。

    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由系统一管理;兼课教师竞聘实验教学任务,实行流动管理。

    2.教学运行机制:实验教学任课教师要积极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主动参与实验室建设。院实验实训中心为实验教学改革提供条件和良好服务。在具体运行上,由院实验实训中心组织各系向全校公布能开出的实验项目,开课专业,教师提前向有关实验室提交开课申请,由开课实验室负责安排实验的具体时间。任课教师按时到实验室开课,并按要求对实验课单独进行考核。

    3.经费投入机制:学院根据建设和发展需要对实验实训单独核拨建设经费,根据承担的工作量核拨运行经费。在学院的领导下,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负责经费分配、使用。随着学院的整体改革和发展,在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经费投入机制和分配机制。

    4.对外开放机制:实验室计划内教学任务应服从总体教学计划安排。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向学生、教师开放。开放服务收入作为运行经费补助。

   (三)院实验实训中心的主要任务

    1.负责有关专业学生实验课教学。

    2.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和实验课程建设与改革。

    3.逐步实现对外开放。

    4.实验实训中心在学院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不断创新,争取成为安徽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管理手段

    1.实验教学、基本信息、仪器设备等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并具备多媒体开放实验教学的软硬件环境。

    2.院实验实训中心应建立提供资源服务的网站和网络系统。

   (五)人员聘任

    1.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1)院实验实训中心设主任岗1个,从具有副高职务以上人员中聘任。其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验实训中心的发展规划及岗位设置;组织协调实验课教学;负责实验实训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及教学研究等工作。根据中心任务情况,原则上可在实验技术人员中聘任主任助理(秘书)1名,协助主任工作。

   (2)各系实验室设主任岗1个,从具有讲师职务以上人员中聘任。其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及岗位设置;组织协调实验课教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及教学研究等工作。

    2.实验室人员

    (1)实验室人员由实验教师(含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两部分组成。人员结构、数量应合理,与专业建设及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实验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实验教师(含专、兼职)人数与教学工作量相匹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根据承担的实验教学工作量核定。

    上述人员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保障

   (一)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建设领导小组,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各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系也应成立实验实训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由各系确定。

   (二)学院将高度重视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实验实训工作的建设与领导,积极支持中心主任的工作;学院各部门应给以积极配合。

   (三)学院将逐步加大对实验实训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四)教师应积极参与实验实训中心的建设,并将其在实验室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为对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