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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学生处职责范围

学生处职责范围


一、结合职业学院和所学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技和创新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和动手能力。

二、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锻炼其服务社会的本领。

三、会同团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大学生的体质、提高审美能力和陶冶文化艺术情操。

四、负责学生会、学生社团的组建和管理工作,领导其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学生骨干的组织能力、运筹能力。

五、配合人事部门做好辅导员的招聘工作。协同各系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

六、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奖学金评选及违纪学生处理工作。负责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做好勤工俭学补助费和困难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拟订学生奖惩条例,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生医疗保险的办理和住院医疗费的理赔工作。

九、安排新生的军训工作和新生入学教育。

十、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和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就业指导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各系学生综合测评的指导工作,做好测评前的培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十三、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十四、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做好学生升、留级、转、休、退、复学等工作。

十六、负责学生毕业、结业证书办理、发放工作

十七、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