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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主办会计工作职责

2009-07-08

   1、热爱会计工作,谨慎细致,勤勉敬业,竭诚为学院服务,有服务育人思想,精通会计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能积极完成领导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2、科学管理《收费收据》。统一使用专门印制的三联式《收费收据》。每本《收费收据》封面要按顺序编出号码。制作《收费收据领用,缴还登记册》。《收费收据》只向出纳员一人发放。出纳员领用时要登记时间、本号、本数、起止号码,并签名。缴还时由主办会计在册中登记并签名。缺张少号问题要在验收时当面与出纳员验证清楚,明确责任。

    3、收入核算与监督。根据收缴回笼的《收费收据》存根,统计收费项目,发现漏收漏记情况及时向出纳员询问清楚或向财务处长回报。

    4、支出核算与监督。接收出纳员移交的支出原始凭证后,要进行复核。对不符规定的无效凭证要退回给出纳员,并向财务处长报告;对其中数额填写错误或不完整的凭证要退还给出纳员找相关人员修正后再受理。

5、原始凭证审核无讹以后,便可以制作记帐凭证,并依据记帐凭证入帐。具体操作及要求按《财务工作操作规范》第四条《经费的支出管理与操作》中有关条款办理。

    6、完成《总分类帐》及各类《明细帐》的记录与核算之后,要立即填制《会计报表》。具体要求按《财务工作操作规范》第七条《报表》内容办理。

    7、正确完成年终结帐与转帐。按《财务工作操作规范》第九条《年终结帐》的要求办理。

    8、精心完成会计资料管理工作。按《财务工作操作规范》第十条《会计资料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操作。

    9、每学期末,根据帐簿和报表中的有关数据进行归类、比较、计算,对办学成本和效益,各项支出的比重,专项费用收支平衡状况,预测经济收支风险等方面作出分析,写出财务分析报告,交院长和董事长。

    10、保守学校经济机密,不得泄露院内重要经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