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0554-4108666 院办电话: 学院代码:14210 招生代码:9330

栏目

财务处

出纳员工作职责

2009-07-08

    1、在财务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出纳员的常规工作,并自觉提升职业道德水准和提高业务能力,端正服务态度,竭诚为学校服务。

    2、出纳员对报销的所有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审核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时间);审核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的正确性;审核销售印章、经办人、验收人(库管员)、审批人是否签署完整。

    3、凡应报销又经审核合格的凭证,出纳员要及时给予报销。5000元以下的数额,可以用现金支付;5000元及以上的由出纳员开出银行支票,由财务处长盖齐银行预留印鉴交报销人。

    4、凭证一经报销,就由出纳员编号、记账。做到款出据进,无款有据,支票存根应粘贴在银行付款凭证下。不按规定审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原始凭证),出纳员付款无效,所付款额由出纳员赔付。

    5、出纳员的记账与核算,按我院制定的《财务工作操作规范》中的第五条《记账与核算》的相关内容进行操作。

    6、出纳员除了要记好《现金日记账》之外,还要负责记录《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支票登记簿》及相关交接表。银行支票使用时,要填清时间、用途,领用人要签名。支票要连续使用,报废的支票要在付款联及存根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作登记。

    7、每月26日(12月份例外)为我院结账日,出纳员必须将登记的原始凭证按顺序号整理好,做出与《现金日记账》当月余额一致的月份结账清单。《清单》中的项目包括:“上月结存金额”、“本月收入金额(含凭证张数)”、“本月支出金额(含票据张数)”、“本月余额”,交主办会计核对,无误后制作出一式两份《月份结账清单》双方签名,各执一份为凭。

    8、出纳员要负责收款业务。具体操作按《财务工作操作规范》第二条《收入管理与操作》办理。特别要管理使用好《收费收据》。学生的学杂书费要在电脑中按班分人建立表格,与收费收据互相核对,核清欠交费学生名单及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