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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室

院办公室职责范围

院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院长办公会的决定,督促落实全院有关的行政工作。

二、负责院长交办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院决策提供意见或方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组织安排院长办公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做好会后需要传达和督办的相关事宜,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四、负责全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各类材料的起草与简报、大事记及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

五、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及相关单位来宾的接待与对外联络工作。接待处理院内外的来信、来访工作。

六、负责全院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信息工作。

七、负责学院有关公文的起草和全院性公文稿的审核、打印、分发工作。

八、负责上级各类文件、信函的分发、传阅、督办、清退、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负责院内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总结的收取、登记和呈批工作。

十、负责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研、开发利用工作,做好教学档案、财务档案、基建档案的接受、保管和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教育事业的统计报表工作,做好对外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的外事工作,商同教务处做好外籍教师的聘请和协调管理工作。安排做好外聘教师的用车和生活事宜。

十三、负责党委和学院公章的刻制、保管和使用工作,负责各部门公章的刻制、回收、销毁等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学院的车辆和电话管理工作。

十五、协调全院作息时间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并落实值班人员。

十六、负责全院的保密工作及密级文件的传阅、保管、使用和清退工作。

十七、负责行政办公用房的安排、办公用品的采购、邮件的收发、报刊征订等工作。

十八、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