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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的暂行办法

2009-06-05

为使我院新进教师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教学工作,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根据学院教师培训工作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我院的现实情况,导师制以系为主体,安排富有教育教学经验的中老年教师传、帮、带,对新进教师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手段的运用及教学方法使用等方面进行指导。使其尽快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以促进我院青年教师的成长,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二、凡是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新进教师或缺乏高教工作经历的教师均须实行导师制,培养期为一年。

三、导师聘用暂由系、处推荐,学院聘用。导师制的工作落实由各系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全责、亲自抓。每位导师指导2—3人,在具体指导过程中应采取“一对一”的方法进行指导。

四、导师与被指导人所从事的教学专业应相同或接近。各系在排课时尽量将导师和被指导人的课程错开,以方便指导。

五、担任导师者,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六、履行导师制的具体程序

1、由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备课、撰写教案,以系为单位组织他们试讲,然后安排被指导人跟导师听课(包括实验实训课),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角色转换指导和驾驭课堂、组织教材等方面的示范教学。每位青年教师都须经教务处、教学督导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开课。

2、对被指导人选用教学参考资料,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技术、课件制作、授课方法、命题制卷、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等常规教学环节进行指导。

3、导师听被指导人讲课,并作记录,除当面指导外,应作出书面评议。

七、各系要制定导师指导工作计划。原则上被指导人听导师讲课每周至少一次,导师听被指导人讲课每两周至少一次。

八、导师每次听被指导人讲课前,须先检查教案,做到课前指导,课后评议,写出书面材料。

九、被指导人要主动征得导师的指导,主动邀请导师听自己讲课并指导实验实训操作,以求实效。

十、各系应定期对导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学院和教务处、教学督导组不定期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导师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教学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要有两次抽查情况的书面总结,对各系导师指导工作情况作出分析、评议,于学期结束时交人事处存档。

十二、导师应及时填写《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青年教师听导师讲课后应及时总结写出心得体会,并填写《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听课登记表》由系主任签字,于学期结束时交人事处存档。

十三、因导师工作不到位,被指导人的教案不规范、制卷、阅卷、评卷等教学环节违反规定造成教学事故的,导师应负连带责任。

十四、导师每指导一次,学院按本人超课时酬金的标准补助一个课时的酬金。酬金由人事处根据《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进行统计审核,学期结束时一次性发给。

十五、为了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学院将利用寒暑假派青年教师到实验实训基地进行专业技能的培养,聘请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指导。